乍看此题以为写错了,房价涨不涨,关键看市场。房价问题涉及民生,所以很多时候在于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用一辈子积蓄买房,却可能一辈子住房都不如意。因为房价高,好多工薪阶 层和贫困家庭,半辈子都被房贷压得直不起腰。”房价高,人人都骂房地产商,其实,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上存在的问题。下面就推高房价的因素做如下分析:
一、供需不平衡价格造成飚涨;
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高速发展,人们对于居住条件的改善是需求大量增加的主要因素。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及国家对基本农田的大力保护,有限是供应量的是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供需平衡价格稳定,供需不平价格波动,浅显的道理不做深度分析。长期来看房地产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本身具有保质增值功能。
然而价格是否合理化,供应量及供应比例是否合理,我们拿国际通行标准作以衡量,通行比例为房价为家庭年收入3---6倍,目前比值在我国是不合理的。
二、土地供应结构比例不均是决定价格攀升的主要因素;
政府每年拿出多少土地把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重要指标,把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逐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作为目前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
在产品的供应上,我们在不同阶层的供应上也不很合理,拿新加坡作比较,高档商品房占有比例为10%,其余90%都为政府提供的公屋,可租可售,其90%比例,类似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但实际比例远远相差甚远,这也是产品供应结构不合理之本,这些因素都是造成房地产价格飚升的主要因素。
最近国家提供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做出了提纲挈领性的指示:要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并再次提出了“双70%”的指标,强调要加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 是否能真正落实到位,每年能拿出多少土地用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将决定房地产价格是否合理的关键要素,各级政府在政策的落实是关键。
三、开发商利润最大化还是合理化;
一直以来房地产在众人眼中是暴利产业,中国福布斯排行榜上中的大多数富豪均出自此行业。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无可厚非,如果要把企业的经营目标定为达到利润最大化时,往往会让团队的力量达到不好。企业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付出成本。“如果以资源来破坏对方来获胜,那是没有创造性的,对整个社会也没有好处。是否能使利润合理化,让房地产企业在实现利润的同时,更多的增加社会责任方面应做出必要的支持,如:每年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量是否可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定的考核指标,是企业在追求利润同时为政府为社会所做的企业责任。
四、税费增加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1、“房价高”政府难辞其咎
追究房价高的源头,税收在房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率。"据统计,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财政收入的30%~50%,来自房地产和建筑行业,在经济发达地区,这个比例更高。"房地产业税费背负着一半的财政负担,这是不合理、不科学的。"房地产商把这种高额税费全部转嫁到购房者的身上了,最终所有的费用,都是由购房的老百姓来埋单。
2、房地产高额税费的隐患
首先,刺激了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现行的房地产税费政策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利益,刺激了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使当前土地管理出现了很多严峻的问题。 其次,加剧了民生的负担。房地产税、土地出让金合计占开发成本的50%~70%,房地产税费高,房价自然是水涨船高。房价的过快上涨让普通老百姓无法承受。第三,加剧了财政和金融的不稳定性。地方财政对房地产税收的依赖度过高,一旦房市出现较大波折,必受其殃。第四,透支了潜力,加剧了发展的不稳定性。房地产价格虚高的深层代价,是牺牲一个地方的发展潜力。老百姓被迫为了今天的居所而透支明天,地方政府为了眼下的财力而大量出让土地,透支了未来的发展潜力,将会影响到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
3、要降房价必须先降税费
建立合理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理顺目前房地产业的税费关系,通过清费改税,减轻企业负担,扩大税收规模。具体地讲,保留补偿性、资源性和证照性的收费项目,对一部分纳入国家预算、管理比较规范的基金和收费项目也可考虑保留,其他属于管理性和建设性的项目应一律取消,其中一部分收入通过改税取代。然后,再由政府采取干预措施压低房价,还利于民
五、供应结构不合理推高房价;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各为谁而建?我们了解了以下产品结构及供应量情况,便会看到目前房价飚升的原因。
1、低收入群体: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2、中产阶级: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3、高收入群体: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商品房是指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商品房的开发,首先是企业的盈利性商业行为,通过拍卖购得土地,进行产品的开发,在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市场化运作的产品。
正因为前两种产品的缺失,造成价格飞涨的主要因素。前两种相对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结构,政府的作为直接关系到价格的起落。
房地产属市场经济范畴,但又他又是一个民生问题,很多时候需要政府去引导,需要政府去提供政策性保障,缺失了政府的功能,就会伤及民生,落实好每一项政策,做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才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