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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全面地把握即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的精神实质,理解掌握其中变化的部分,信息中心全体职工利用工作后休息时间,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房屋登记办法》。通过深入的学习新《办法》大家明确了该法是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并通过比对2003年施行的《太原市房屋权属登记办法》,知道了新《办法》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房屋登记概念的转变从根本上发生变化;建立了房屋登记薄制度;扩大了登记客体范围;增加了房屋登记的种类;明确了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新《办法》的施行将会对房产确权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带来一个全面、彻底和历史性的变革,与此带来的系统升级也是必然的,为此信息中心各科室要根据新《办法》的新特点,对系统中需要改进的地方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在学习之余,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浩对大家强调,四月份是我们全员学习阶段,要充分利用这有限的时间将新房屋登记办法学会、吃透,并要求信息中心全体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学习的侧重点,要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并根据新法与旧法中的不同之处,对系统中需要增加和更改的程序进行修改与确定,包括电子登记薄的制定、办证信息系统的升级和各项流程内容的重新修订等。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为确保系统能够在新法实施后顺利运转做好准备。 |